博物馆之友章程 |
点击数:5786次 更新时间:2020-03-18 |
海安市博物馆“博物馆之友”协会章程
一、宗旨 海安市“博物馆之友”是博物馆事业爱好者的非学术性团体。主要任务在于加强与社会的联系,培养博物馆爱好者和博物馆事业后备力量;依靠馆外的人力、物力,协助海安市博物馆开展科学研究、社会教育等项工作,并及时引进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的最新观点和最新成就,应用于海安市博物馆的工作实践;通过“博物馆之友”的媒介作用,向更多的人传递中华传统历史文化,普及科学文化知识。使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,更好地发展博物馆事业。 二、入会条件 凡热心博物馆事业,支持、帮助海安市博物馆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,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海安市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。 三、会员权利
1、获取最新展览资讯及活动预告; 四、会员义务 1、会员每年定期完善基础材料。 2、自觉遵守海安市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。 3、致力于海安市博物馆的发展,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,宣传博物馆文化。 五、附则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海安市博物馆。
2020年3月17日 海安市博物馆
|
【刷新页面】【打印此文】 |
上一篇:没有了 下一篇:海安市博物馆学术委员会工作规程 |